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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公告

点击数:524 发布时间:2025-04-1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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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公告

智学网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5年福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公告》现已公布,报名日期:4月十日-22日,考试时间:7月6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建人〔2025〕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人社部发〔2025〕8号)的需要,现将2025年度福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情告知如下:


1、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报名成本


考试定于7月6日举行,使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



注:考试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入门知识》(客观题)、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试报名职员可依据实质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2、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 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具备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2. 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3. 具备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职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第(一)款并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科目:


1. 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获得公路工程造价职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备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详附件)。依据有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对待。


(三)已获得福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也可依据实质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区域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报名职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学位),应当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看。若是学信网没办法查看的学历,请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以备考后现场核查时用。


(六)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获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未获得全日制学历的学生,未毕业前的任职历程不能计入有关专业年限。


3、报名程序及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考试前由考生自行对照考试报名条件提交考试报名材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成绩合格、拟获得资格证书职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具体程序如下:


(一)在线报名


2025年4月十日10:00至4月22日12:00开放在线报名系统。考试报名职员点击“福建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闽政通”帐号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在签署承诺书后选择个人对应的考试报名条件,根据系统引导填写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联系电话默觉得闽政通绑定的注册电话号码,若因填报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有误,致使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寄送的文书未能被本人实质接收,则有关短信发送之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考试报名职员对自己提交的考试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不能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质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增项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须认真核对考试报名专业,预防重复考试报名已通过专业。


(二)在线缴费


2025年4月十日10:00至4月22日12:00开放在线缴费平台。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在线缴费,确认考试报名成本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交费成功,考试报名信息将不可以更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报名及交费未成功的均视为舍弃考试报名资格。交费成功后考试报名职员可在“通缴云”网站打印考试报名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三)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职员可于2025年7月1日10:00至7月6日24:00登录考试报名平台下载准考证打印,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职员需知》,并按相关需求参加考试。


4、考试相关需求


(一)本次考试在九个设区市分设考场,全省机位统筹调配。考试报名职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报名,工作地、居住地在福建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已在计算机系统内配置计算器,考试报名职员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另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报名职员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根据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备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施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5、其他事情


(一)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按各科目卷面总分的60%划定。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基础科目和考试报名增项专业的职员,需要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


(二)考后现场核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的职员名单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述职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准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需要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合格职员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置。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同负责;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具体承担当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看,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三)失信处置


1. 考试报名职员要诚信应考。凡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获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经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试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置;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2. 考试报名职员存在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涉嫌犯罪的(包含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交易_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3. 加强联合惩戒力度,打造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职员黑名单规范。失信职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公告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职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行联合惩戒。


(四)怎么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怎么收费及有关事情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5]212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入门知识》为60元/科·人,《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75元/科·人。


(五)考试概要


考试概要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拟定的《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2025年版),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内容以最近新发布、新修订版本为准。


省属考试经办机构:福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


办公电话:(0591)38161636转2,报名网站支持(海云天公司):(0755)33872122转3。


各设区市考试经办机构地址及报名事情咨询电话详见下表。(点击查询)


附件: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状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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