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5年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日期:中秋节-24日,考试时间:
10月28日-29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40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人考中心函〔2025〕1号)的需要,结合我省实质,现将此项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知识点
考试定于十月28日至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十月2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十月2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剖析(4个专业)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剖析》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依据工作实质选报其一。
考试知识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市区,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上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人社部发〔2025〕8号)需要,自2025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调整如下:
1、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备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备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备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二门基础科目(报名网站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二科”)。
1、已获得公路工程造价职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获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获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二门专业科目的考试(报名网站上显示的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考试报名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考试报名
当年年底。将来学历考试报名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
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考试报名条件咨询电
话:0571-88055530、0571-88055503、89892104。
3、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职员,需要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参加2个专业科目考试(免二科)的职员,需要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其他专业2个专业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职员,需要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有关职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职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含不真实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职员。
“不用告知承诺制”包含“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于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考试报名的职员,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信息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不需要再进行现场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个别有状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不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有关信息存在疑义的考试报名职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在线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职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便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试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准考证打印、考试、阅卷、注册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依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与已获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置。
5、网上考试报名步骤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考试报名步骤
考试报名职员应于中秋节至24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置工具和办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步骤完成考试报名。
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步骤如下:
(1)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网站中进一步填报健全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考试报名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没办法在线核验,需上传有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考试报名信息。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考试报名职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于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的职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缴费。
——对于考试报名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职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缴费。
(3)打印的“报名表”不需要单位审核和提交,供考试报名职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未缴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职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便点击,以免误操作。
2.“不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步骤如下:
(1)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网站中进一步填报健全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考试报名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没办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有关证书材料。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随后点击“确认”,待考试报名系统管理职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考试报名资格核查。
(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用告知承诺制”,则没办法返回选择“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提醒报名职员务必慎重选择“不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便点击,以免误操作。
3.“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步骤:“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均是“不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步骤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步骤操作。
(二)需要注意的地方
1.自2025年起,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考试报名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对于用国内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与用非国内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没办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状况后再作处置。
3.因为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第三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提醒各位考试报名职员要尽快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日期。
4.报名期间,若发现考试报名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考试报名职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考试报名职员方可自行修改。缴费后则不可以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置。
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置。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符合考试报名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置。
6.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流程》(人社厅发〔2025〕18号)规定,考试报名职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考试报名(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内)。如非我省考生,与因报名职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名字、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考试报名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等,导致参加考试、答题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职员自负责任。
7.报名职员在网上缴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应该注意一一对应考试报名职员缴费,以免错缴费和漏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题预约后或属不真实承诺被取消考试报名资格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省部属单位概念,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试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88395085。
6、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十月23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准考证打印,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址和需要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处置。特别注意:若名字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能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作别的人为标记,不然影响考试;获得证书后,信息不再修改。
7、收费依据和标准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25〕71号文件规定,考试怎么收费《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剖析》科目为每个人每科70元,其它3个科目为每个人每科60元。考生所需缴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法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询和下载。
8、考试概要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概要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撰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5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可在以下有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9、试题和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剖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卷卡上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收购;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时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口罩。
考生需要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施,与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题、答卷卡与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卷前应先阅读试题和答卷卡上的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答需知,在规定的地区内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卷卡不能折叠和污损,不能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题和答卷卡如有印刷、装订等水平问题应准时举手报告。不然,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置。因考生自己损毁或错答地方的试题和答卷卡,不予更换。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推行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一定要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
10、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看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试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是考试报名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步骤:
1.对于“使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的职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状况反映,涉及考试报名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与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考试报名条件待核查”处置,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有关操作。经查实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置。
2.对“不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没办法核验经上传后考试报名,与有其他存疑状况的考试报名职员,需
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址和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及需要,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告。有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需要到现场同意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有关规定处置。
(三)证书制发。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人社厅发〔2025〕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职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有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1、相关需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一)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采取切实手段,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要严格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置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员工纪律规定》处置。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推行。
(二)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分别做好考试报名技术和考试报名条件咨询工作。要准时做好对“不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有关信息存在疑义成绩通过的职员,与有状况反映职员的考后核查工作。对需要现场核查的职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慎防范遗漏。要确保考后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准时传送。
附件: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