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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数:384 发布时间:2025-06-24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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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事考试网

湖北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湖北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日期为6月20日9:00—7月1日20:00,报名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0日9:00—7月2日17:00,交费时间为6月20日9:00—7月3日23: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5日9:00—9月21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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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人社考〔2025〕16 号

关于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国家在鄂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情的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区设置及报名需要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置省直考区。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考试报名“免1科”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的职员方可在湖北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情推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职员须仔细阅读《考试报名需知》,报名时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有关责任。考试报名职员使用电子方法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根据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需要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逾期或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加大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有关内容。。

3、考试概要(点击查询)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延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概要》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4、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自然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规定考试报名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依据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考试报名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为保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旧考试规范平稳过渡,2025年度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职员,2025年度可继续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新规范规定考试报名,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2025年度考试报名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应试职员,2025年度按新规范规定考试报名,不再适用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的政策。

凡中国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获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专业评估”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查看。应试职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的条件。

5、考务日程安排

在线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0日9:00—7月1日20:00。

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6月20日9:00—7月2日17:00。

在线缴费时间

2025年6月20日9:00—7月3日23: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5年9月15日9:00—9月21日14:00。

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 www.cpta.com.cn

考试时间

2025年9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有关常识

2025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应试职员需要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6、考试收费依据、标准及电子票据领取

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公告》和《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怎么收费的公告》,《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怎么收费每个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怎么收费每个人每科67元。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有关下载”栏目中湖北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7、违纪违规处置

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职员,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它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题进行雷同测试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题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进行处置。对违反《中国刑法修正案》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职员信息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紧急、特别紧急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考试报名生单位,中共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共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置。

8、相关需求

在考试组织推行过程中,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推行安全、平稳、有序。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能指定任何培训,不能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考试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字

3.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书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自 然 资 源 厅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考试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报名步骤

考试报名职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注册

考试报名职员在初次注册上传照片前,需要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置并上传照片。

新考试报名职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法、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试报名职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准时注册或按需要健全已注册信息,考试报名前需认真阅读考试报名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需要,知道不实承诺后果,诚信践诺。

注册核查

注册核分数查询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 考试报名职员身份证种类为中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 考试报名职员学历信息在2025年到今天的大专以上、学位信息在2025年9月到今天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25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的考试报名职员、2025年9月以前获得学位的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有关验证/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考试报名“免1科”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网站提示上传上传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证种类没办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请登录报名网站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有关验证/认证报告,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 海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网站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职员报名核查步骤。

考试报名职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职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置方法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

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考试报名,按“是不是需要上传材料”需要,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职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按需要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职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步骤。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存在紧急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需要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 适用告知承诺制职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步骤。

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职员按需要上传有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报名职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情的;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事情的;

3. 撤回承诺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没办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在线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考试报名职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线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

2、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 注册库中的名字、身份证号信息没办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 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有变化,请准时更新。

3. 审核前,考试报名职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或修改其它报名信息。

4. 考试报名职员交费前修改考试报名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 交费成功后,考试报名职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考试报名级别、考试报名科目等考试报名信息。其他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 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 请考生尽可能选择承诺制考试报名,按网报步骤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全科”资格审核部门是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咨询电话:027—86652235、86656167,报“免1科”资格审核部门是省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27-87325060。其他各市州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见报名表。

3、答卷需要注意的地方

1.应试职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预防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题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置。

2.《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卷卡上作答。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答卷前需要仔细阅读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答需知,答卷时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

3.应试职员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具备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施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提供试职员用,考后收回。

附件2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字表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

告知承诺书?

1、基本信息

办每件事项名字

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信息

姓??? 名: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2、告知内容

证明事情名字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

设定证明事情的依据

××××职业资格规范规定、考试推行方法。

证明的内容

考试报名职员符合考试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需要。

承诺的方法

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使用电子方法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考试报名职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帮助核查等方法,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对考试报名职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根据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需要,在规按期限内以规定方法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职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有关操作。考试报名职员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不实承诺的责任

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平时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获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等规定处置,包含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看,公告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并视状况向社会公布等。考试报名职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依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状况,通过对外服务场合、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职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意社会监督。

3、考试报名职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道。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想同意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有关责任并同意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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