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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点击数:751 发布时间:2025-08-18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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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广东人事考试网正式发布《2025年广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公告》,智学网从公告中获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8月7日|21日进行在线报名,2025年广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考试报名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人社部规〔2025〕6号)规定实行。


(一)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获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获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考试报名级别为“免一科”考试报名条件


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报名级别为“免二科”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有关常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关于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的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考全科”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5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考全科”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上述“考全科”条件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策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含“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含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与“建筑与土木工程范围”的工奥创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需要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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